一、負責TOD綜合開發項目前期相關工作;
二、負責指導、督促TOD項目合資公司,編製TOD項目工作計劃及關鍵節點計劃;
三、負責跟蹤、巡查TOD項目合資公司;
四、負責做好與相關行政部門的協調工作;
五、協助財務部做好對TOD項目合資公司資金的監督監管工作。